为规范境内第三类和进口医疗器械注册相关工作,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和《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令第4号)要求,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组织制修订了医疗器械注册证补办等5个程序,现予发布,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发布时间:2015-11-23
原《关于发布医疗器械注册证补办程序等6个相关工作程序的通告》(食药监办〔2007〕169号)和《关于发布申请注销医疗器械注册证办理程序的通告》(国食药监械〔2007〕634号)文件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附件:1.医疗器械注册证补办程序
2.医疗器械注册证纠错程序
3.自行撤回医疗器械注册申请程序
4.自行注销医疗器械注册证程序
5.医疗器械说明书更改告知程序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5年11月23日
来源:网络 或国家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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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医疗器械行业正朝着智能化、精准化方向发展。国家药监局持续优化审批流程,推行医疗器械唯一标识(UDI)制度,加强全生命周期监管。企业需要紧跟政策变化,提前做好合规布局。
医疗器械注册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生产或进口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6个月前向原注册部门申请延续注册。逾期未申请延续的,注册证自动失效。
我国医疗器械行业近年来发展迅速,市场规模持续扩大。随着国家对医疗器械监管的不断完善,企业合规经营显得尤为重要。专业的医疗器械注册咨询服务可以帮助企业快速了解最新政策要求,提高注册效率,降低合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