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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的通告(2015年第14号)潍坊市医疗器械咨询代办代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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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的通告(2015年第14号)


  为指导医疗器械临床评价工作,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和《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制定了《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现予发布。发布时间:2015-05-19

  特此通告。

  附件: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5年5月19日

  

  

  2015年第14号通告附件.docx


来源:网络 或国家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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